企业申请节能产品认证应具备的条件
发布时间:2015/8/8 9:12:48 来源: 作者:
申请节能产品认证的企业及其产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应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,境外企业应持有有关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。
受审核方的质量体系符合ISO9001:2008《质量管理体系要求》标准或等同采用ISO9001:2008的国家标准的要求及CQC的补充要求。
产品属国家颁布的可开展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。产品应具有生产许可证,质量稳定可靠,能正常批量生产,有足够的供货能力,具备售前及售后的优质服务和备品、备件的保证供应。
产品依据CQC确认的产品标准或技术要求组织生产。产品节能性能符合CQC确认的能效标准或制定的技术要求的规定。